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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电话、短信诈骗的情况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07次举报

2018年19日早上,一位年约50岁的妇女神色慌张地走进了良庆法院的立案大厅,她匆匆走到了导诉台询问法院工作人员:“最近有短信通知我今天来良庆法院开庭,我完全不知道这个事情,对方连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都知悉,会不会是真的呢?”

  随后,法官对上述信息进行确认后,对这位周阿姨(化名)收到的虚假开庭短信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了虚假开庭信息里的破绽。听完法官的话,周阿姨感谢道:“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幸好我来法院咨询一下,要不然汇钱过去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法官提示:
  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电话、短信诈骗的情况近来频出,收到与法院相关的信息如何判断真假?
  1.法院不会使用不明手机号码发送开庭传票电子送达书。短信中若出现私人手机号码的内容则必定是虚假信息。
  2.法院传唤当事人以及通知开庭的正常渠道和方式一般是电话或者邮寄。法院进行开庭传票送达时,会事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如果是采用邮寄的方式,也大都采取邮政EMS专递邮寄文书,注意识别邮政封皮正面左下角的“法院专递标志”。
  3.公安机关的程序和法院的程序也是分开的,法院什么情况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因此如果信息中出现“若缺席出庭”,则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或“网上追逃”、“全国通缉”等字样,则必定为虚假信息。
  4.法院案号的组成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而法院代字是有对应行政区划编码的,如南宁市良庆区法院2018年刑事案件案号为:(2018)桂0108刑初xxx号。
  5.收到类似通知开庭的短信或函件,若您根据上述信息仍不能判断真伪,可以到法院查询是否存在相关案件。

来源: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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