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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46次举报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该罪名量刑标准:

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P1164页:传播性病罪客观行为是卖淫或者嫖娼。性病患者的卖淫、嫖娼行为,都是有引起性病传播的危险的行为。但是,刑法并不要求实际上引起了性病传染,即并不要求发生将性病传染于他人的结果,也不要求具有引起性病传播的具体危险。所以,本罪属于抽象的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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