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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中的虚开怎么界定?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71次举报

        发票是我们在购买了物品之后,商家需要开具给我们的一项费用凭证,而税务机关也是根据发票来认定商家的税款缴纳问题的,但是有的人就会虚开发票。

  一、如何界定虚开发票中的虚开

  当出现货物交易或劳务发生,只要开票人不是实际销售(提供)方;或者开票人是实际销售(提供)方,但是金额不符或者与实际交易项目不符,都属与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不符,即构成虚开。

  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虚开的法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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