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犯罪单位也是可以构成犯罪主体的,但有的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区别两者是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功底的,很多人经常会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混淆。
一、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单位故意犯罪的认定标准 认为首先应当查明单位是否属实。对于虽经工商部门审批登记注册的公司,如果确有证据证实实际为特定一人出资、一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主要利益归属该特定个人的,以刑法上的个人论。对于单位犯罪的意志,认为应把握两个特征,一是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如果单位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擅自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事后未得到领导认可或默许的,以个人犯罪论处;二是非法利益归属的团体性。 三、 几种特殊对象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1) 个人承包企业。个人承包企业能否成为刑法上的单位,应以发包单位在被承包企业中有无资产投入为标准。有资产投入的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反之,则认定为个人犯罪。 (2) 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单位。对此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3) 境外公司、企业或组织。境外公司、企业或组织能否认定为单位犯罪,关键在于有无确实的证据证明其存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真实、合法的,即认定为单位犯罪。反之,认定为个人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