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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奸淫幼女进行刑事处罚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25次举报

      在社会中总会有一些人能够对年幼的孩子做出丧失人性的行为,而奸淫幼女这种犯罪行为在刑法的规定中,最高的刑事处罚就是会给予其死刑的刑事处罚措施的。

  一、奸淫幼女如何进行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如何认定奸淫幼女罪

  首先,所谓的奸淫幼女罪,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罪。构成本罪应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1、被害人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2、必须具有奸淫幼女的行为。

  不论行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的行为,就构成本罪。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在奸淫幼女的前后,实施了抠摸幼女下身、要幼女为之玩弄、吸吮生殖器等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后行为被前行为所吸收,应以吸收行为即前行为构成的强奸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如何区分

()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行为则无此目的,其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

()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行为的方式为奸淫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后行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方式则为除性关系以外的所有淫秽、下流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必须为男子,后行为的主体既可以为男子也可以是女人;前行为的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后行为的主体则要求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

()所侵害的对象不同。前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后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则为未满14周岁的儿童,既可以是女性儿童即幼女,又可以是男性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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