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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之间的区别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16次举报

      故意伤人是典型的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的一种犯罪行为,是严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因此刑法对其的刑事处罚也是较为严格的,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算点就是三年。

  一、故意伤人罪要怎么判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以往的法条规定,都是从轻到重的入罪思路,但这个罪名是由重到轻的出罪思路,很简单,故意杀人罪是最为恶劣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一定会严厉打击,只要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能定罪,无论既遂未遂预备中止。

  但是,故意杀人罪,也要根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在量刑上进行区别对待,比如饱受家暴的妇女反抗中杀掉丈夫、应要求对不忍病痛折磨的老人实施“安乐死”,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理。

  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

  三、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是怎样

  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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