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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妇女打人的法律法规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20年02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11次举报

 哺乳期妇女打人要看对方受伤的程度来决定会不会被逮捕,哺乳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逮捕不仅仅是关系的妇女本人还关乎着她所喂养的孩子的安全,所以司法机关会依据实际的情况来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妇女刑事犯罪适用于缓刑。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果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缓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又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因此,妇女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非强制性措施。伤者可以就民事部分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二、哺乳期妇女打人的相关案例:
  5月5日晚,常州市儿童医院一名女医生在工作过程中遭患者家属殴打。因不满警方处理结果,这位女医生在当地一家论坛上发帖维权,此事引起广泛关注。5月7日,涉事派出所对此事作出解释:打人者处于哺乳期无法执行刑拘。(5月8日现代快报)
  事件的因果并不重要,我更觉得派出所的处置方式值得探讨,表面看派出所的做法很合法,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般认为妇女在怀孕、哺乳期间,一般应尽可能避免人身羁押。然而,被殴打的女医生当然不满意,难道这打就白挨了?难道哺乳期内的妇女就可以无法无天了?难怪曾有媒体报道说一些妇女挺着大肚子或者抱着孩子做着贩卖毒品之类的不法勾当,刚开始还有些同情,这女人真是不容易啊,干啥事都要受家庭孩子的拖累,后来才知道原来并不是这么回事,敢情这是有意为之,当护身符用的。因为这样的情况,罪再大,也不致死,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监外执行之类的,至于哺乳期之后,或许还能从轻发落。
  由此可见原本法律中的人性化的关怀已成了一个可被人利用的法律漏洞,也成了某些人有恃无恐的理由。那么法律是要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样也不会姑息任何一个作奸犯科之人,或许真正按照法律条文,即使妇女是在怀孕、哺乳期间也同样应该有处置的办法,而派出所用“无法执行刑拘”来回应当然显得是在敷衍了事。刑拘不行,其他的处罚手段也够不上,就轻描淡写表示没办法了,换谁都觉得无法接受,作为受害者如果选择谅解对方,这自然是一种宽容,但这理应是主观自愿的行为,而不是被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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