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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赌资构成赌博罪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0次举报

 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对于赌博类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是极大的,但是对于犯罪现场的赌资,是不会直接收缴的,是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之后才会被没收的。

  一、赌资是否可以直接收缴

  对于赌博者依照刑法规定予以惩处,对这些财物可以依照刑法第64条的规定予以没收。

  对查获的赌资、赌博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按照规定出具法律手续对查缴的赌具和销售的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一律依法予以销毁。

  二、多少赌资构成赌博罪

  赌博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公共秩序,若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可能涉嫌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到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或者组织我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符合以上任一情节的,都达到赌博罪立案标准。

  三、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

  (一)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二)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三)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

  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帮他人赌博以共犯论处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五)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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