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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聚众斗殴判什么罪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7次举报

        聚众斗殴在我们的认知里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我们常常可以见到鲜活的案例,而打群架就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形式。但对于聚众斗殴怎么判罚,这个很多人就不懂了。

  一、聚众斗殴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我国在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中明文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所以聚众斗殴罪属于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

  二、聚众斗殴判什么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3、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三、聚众斗殴罪主犯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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