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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1次举报

 我国刑法对于某一犯罪都会具体规定其犯罪构成,当满足了规定的犯罪构成,就会被认定为此罪,否则就会被认定为非罪。那么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本罪与非罪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

  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

  3、《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都将假冒注册商标列入犯罪行为,对犯罪人予以刑事制裁。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

  1、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1)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 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3)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一)、(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 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2) 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3) 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

  1 、自然人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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