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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有哪些?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8次举报

       在我国每个人的权利都是法律所赋予的,因此一旦有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就需要被法律所制裁,比如非法拘禁这种侵犯 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就需要承担责任。

  一、非法拘禁可以要求赔偿吗

  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如果造成了您物质上的损失,您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不能要求精神损失。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二、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哪些行为会构成非法拘禁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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