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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侵犯对象的特征有哪些?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5次举报

盗窃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一种典型的犯罪类型,其立案标准我国法律予以了相关规定。

  一、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盗窃罪量刑幅度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三、盗窃罪侵犯对象的特征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

  (3)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4)他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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