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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制减刑的人能否假释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8次举报


在我国对于犯罪嫌疑人从抓捕到诉讼再到诉讼结果的执行都有完善的法律规定,有的犯罪嫌疑人是符合取保受审条件的,那么申请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申请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

  (一)实质条件。保外就医的实质条件是“有严重疾病”,如何把握“严重疾病”。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依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以下简称《范围》)中相关的标准来评判与衡量。

  (二)形式条件。保外就医的形式条件包括对象性条件、程序性条件以及否定性条件。

  1、对象性条件是保外就医的对象只能是被判有期徙刑或者是拘役的已决罪犯。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或是未决犯均不符合保外就医的对象性条件,不能获准保外就医;

  2、程序性条件是:委托主体必须合格,如负责罪犯刑罚执行的监管单位等。

  主体医院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疾病证明应是主体医院依照规定的程序作出。病情证明对象只能是罪犯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

  审批的程序必须合法、有效。刑诉法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在司法实践工作中,一般是依照司《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规定的相关程序来执行,违反此规定属于违法、无效的审批程序。

  3、否定性条件:刑诉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相关学者将之称为否定性条件,即罪犯如属于其中之一者,即使其完全具备了保外就医的其他条件,也为此丧失了被获准保外就医的资格。

  二、被限制减刑的人能否假释

  被限制减刑的罪犯不可以假释。

  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是不能假释的,即使在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是不能减刑的。这实际上是为了对这种人身危险性比较大的犯罪分子做到罪行相适应。

  三、限制减刑司法解释的规定

  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从而既严格限制此类罪犯的减刑条件,使其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二十五年;同时又给其留有减刑的空间和希望,激励其遵守监管秩序,认真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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