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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申请对部分被告撤诉的申请书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467次举报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原告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起诉的法律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时间,申请程序等问题各地法院对此的态度各有千秋。

  一、申请对部分被告撤诉的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后,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

  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立案后,法院作出判决前,你随时可以要求撤诉,这个没有时间要求,材料齐全,当天就可以办理。

  二、申请对部分被告撤诉的申请书

  撤销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

  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现住**

  申请事项 :

  申请人依法撤销对被申请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复兴区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现申请人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为了便于本案的尽快解决,决定只选择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复兴区支公司作为本案的被告。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三、原告申请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起诉的条件

  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诉讼属于撤诉的一种形式,因此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一律应当裁定不予准许。

  1、申请撤诉必须出于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说服、动员原告撤诉。

  2、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撤诉申请。通常情况下,原告须向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中必须有明确的撤诉意思表示。

  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申请撤诉不得规避法律或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裁定之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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