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啊,会在一些群里发些不雅的图片,有些群主会立即警告。但是有些人不听,还会继续发,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一不小心,就了大事了。轻则治安拘留,重则触犯刑法。那么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传播污秽物品治安处罚是怎样的?治安处罚的罚款的最高金额是多少?
一、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
传播污秽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6种行为之一的则构成该罪:
1、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
2、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
3、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
4、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
5、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6、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
传播污秽物品治安处罚
二、传播污秽物品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传播淫秽物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1、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2、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其他淫或其他淫秽物品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治安处罚的罚款的最高金额
治安处罚当场处罚的最高限额是200元,非当场处罚的最高限额是5000元。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