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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罪犯被判缓刑有案底吗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6次举报

      在我国自打我们从出生开始就有一份自我的档案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从小到大的生活学习经历都会被记录在案。其中触犯了法律的就会记录到我们档案之中,被称为案底。

  一、罪犯被判缓刑有案底吗

  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形式案件,刑事处罚。那么法院肯定会留下犯罪记录。只要是犯罪记录都会被永久保存,并且不能消除。缓刑是一种法律宽恕的判决,它主要针对犯罪情节较轻和影响一般的罪犯(暴力犯罪除外),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只是不用进监狱服从而已。但是你要接受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的综合监管与考察,随叫随到不能离开当地,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缓刑期间一旦再次违法,或者违反了缓刑的规定,两次以上,将会被取消缓刑,即可投送至监狱服完剩余刑期!缓刑是一种法律宽恕的判决,它主要针对犯罪情节较轻和影响一般的罪犯(暴力犯罪除外),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只是不用进监狱服从而已。但是你要接受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的综合监管与考察,随叫随到不能离开当地,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缓刑期间一旦再次违法,或者违反了缓刑的规定,两次以上,将会被取消缓刑,即可投送至监狱服完剩余刑期!

  二、缓刑制度比较

  国际刑法

  缓刑是附有一定条件,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判处短期剥夺自由的犯罪。最初采用缓刑的是1870年北美波士顿的缓刑法。该法规定只适用于少年犯罪,后为马萨诸塞州采用,扩大适用于一般犯人。1889年布鲁塞尔国际刑法会议通过决议,将缓刑作为适用于一切犯罪的制度,各国相继采用。缓刑有两种制度:一种是把缓刑权掌握在行政部门,称为行政制;一种是掌握在司法部门,称为司法制。司法制的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缓宣告,另一种是缓执行。

  中国刑法

  中国刑法中的缓刑,采用的是司法制的缓执行制度。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执行制度在实践中对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过自新,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缓执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难以达到缓刑的真正目的,确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应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采用暂缓量刑制度,以暂缓量刑来替代现行的暂缓执行。

  三、区别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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