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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性犯罪的特殊情形

作者:苏义飞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53次举报

    夏天是性犯罪这种“小概率”事件的“高发期”,在提醒女士们多加小心之外,作为法律人也不应该讳疾忌医,对于一些性犯罪的特殊情形必须了然于心,那性犯罪认定是怎样的?性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性犯罪认定

  1、性犯罪表现出以下特点:

 (1)青少年在性犯罪中比重大、且反复性大、重犯率高;

 (2)犯罪手段野蛮残忍、后果严重;

 (3)性犯罪往往与财产犯罪交叉渗透、相互影响;

 (4)性犯罪传染性强、腐蚀力大,蔓延迅速、广泛;

 (5)女性主动性犯罪(如卖淫)上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性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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