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昆明某饲料公司长期向被告赵某供应饲料,双方存在多年买卖合同关系。自 2015 年起,被告开始赊欠货款,经结算,被告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出具欠条,确认欠付货款 150000 元。后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尚欠 140000 元未支付。原告经多次催收无果,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委托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唐明兰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140000 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中,被告提出两项抗辩:一是主张已现金支付 90000 元、转账支付 10000 元,共计还款 100000 元;二是称原告饲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养殖户生猪死亡,故而拒付货款。
二、律师代理与法院裁判
唐明兰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交易证据,重点围绕欠条、交易记录、催收凭证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抗辩意见进行有力驳斥:
1.被告主张现金还款 90000 元,但未提供任何收条、转账记录或证人证言,无证据佐证,依法不能成立;
2.被告所称饲料质量问题,未提交任何检测报告、损失证明等证据,且属另一法律关系,不能作为拒付货款的合法理由;
3.明确欠款本金及利息计算依据,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法院经审理采纳唐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欠条真实有效,被告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被告无证据支撑的抗辩主张不予采信,依法确认被告已还款 20000 元,尚欠 130000 元。
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 130000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三、案件总结
本案系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被告以无证据的现金还款、质量问题抗辩拒付货款。唐明兰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精准抓住证据核心,有效击破对方抗辩理由,帮助委托人实现大部分诉讼目的,成功追回大额欠款。本次代理充分展现了律师在商事诉讼中证据运用、庭审抗辩、法律适用的专业水准,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债权。
唐明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