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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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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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下落不明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者:李树英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189人看过


咨询:

2007年,我向丈夫提出办理离婚手续,但丈夫得知后一直避而不见。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了,丈夫一直没有露面。现在我想办离婚手续却连人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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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配偶下落不明可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的,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向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1.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在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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