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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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单位可以扣工资

发布者:李树英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8日|分类:经济仲裁 |260人看过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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