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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五种形式及注意事项

发布者:李树英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63人看过


遗嘱是一个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或其他事务提前做出的安排,这种安排在其去世之后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他的安排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存在瑕疵,则会导致安排无效。
遗嘱能够以多种形式体现,可能是一张纸,可能是几句话,也可能是一盘录像带,那遗嘱都有哪些形式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公证遗嘱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书面遗嘱。订立公证遗嘱,须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在公证员面前亲自书写或口授遗嘱内容,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公证。 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
注意事项
第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第二,公证遗嘱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若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第三,立遗嘱人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亲手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注意事项
第一,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这三项缺一不可。
第二,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第三,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注意事项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指以录音的形式表现的遗嘱人口述的遗嘱。遗嘱人制作录音遗嘱并不限干录音机,只要能够将声音记录下来均可,录音遗嘱的“载体”可以是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光盘、电脑硬盘、网络等。录音遗嘱的特点是制作简便。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低或者不识字的遗嘱人。


录像遗嘱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中,仅规定了录音遗嘱,并未规定录像遗嘱,但是现在生活中以此方法立遗嘱的概率越来越高。录像遗嘱除在声音方面能够完整反映遗嘱内容外,其他方面虽优于录音遗嘱,但考虑录像作为视听资料易于被复制、剪接、伪造等不利因素,故应当比照对录音遗嘱的规定,制作录像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保证录像遗嘱的真实客观性。
注意事项
第一,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第二,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第三,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第四,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第五,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第六,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是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注意事项
第一,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第二,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三,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很多国家都有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五种形式。那么,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何区别呢?
不同形式遗嘱的区别
效力方面:公证遗嘱优先。除公证遗嘱以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是相同的。
时间方面:订立在后的遗嘱优先。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变更方面: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如果遗嘱人订立了多份遗嘱,遗嘱的内容还相互冲突,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认定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订立的有效遗嘱为准。

本文章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树英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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