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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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车库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者:李树英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5日|分类:抵押担保 |669人看过

无产权证的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
 
 地下车库或者车位因为没办理,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
 
买卖双方现场看车位(车库)的情况,洽谈价格。注意:虽然没有产权证,但原买主从开发商购买时肯定会签有《交接证明》、车库购买的《补充协议》;所以买家应要求卖家提供,并查看身份证,以防上当。
 
买卖双方商谈成功后,双方签定《车位(车库)转让协议》,可以自己私下起草,也可以请律师起草,合同约定所转让的车位号、面积、位置、价格等。
 
买卖双方如果能找到原楼盘的开发商,最好在开发商处登记,说明此车位(车库)已转让给新买家,并且盖开发商的公章;另外需到物业费登记说明,因为以后牵涉到水电费、物业费。
 
双方按约定的时间和价格,进行款项交付,并约定后续事宜。
 
可找律师写一份特定的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说明已属买家的财产。
 
卖方提供原来与开发商签定的《转让协议》和《交接证明》给买方,并注明车位(车库)已转让, 并且交接车库钥匙、结清水电费。如果买方不放心,可以换一把新锁。 

本文章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树英律师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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