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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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出台,我们再谈滴滴顺风车女孩遇害案

发布者:李树英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1日|分类:经济仲裁 |416人看过


8月24日,乐清姑娘赵某乘坐滴滴顺风车失联,警方后证实赵某被滴滴司机钟某强奸、杀害。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电子商务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乐清滴滴顺风车司机奸杀案,激怒公众。三个月前,河南滴滴顺风车司机奸杀空姐案,已经让公众愤怒。类似恶性案件三个月内竟然发生两次,可见滴滴公司在第一次案发后,没有进行“亡羊补牢”。

公众质疑滴滴公司:犯罪为什么三个月间两次发生?滴滴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滴滴公司在管理上、技术上存在什么缺陷和漏洞?电商平台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31日《电子商务法》公布。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指出,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在电子商务有关三方主体中,最弱势的是消费者,其次是电商经营者,最强势的是平台经营者,所以电子商务法在均衡地保障电子商务这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时,适当加重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适当地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电子商务法》好像消弱了人们心中的不安和恐惧,为人们继续使用电商平台增添了的信心。在法治进程中,个案能够促使新法律出台,滴滴乐清案并不是导致该法草案出台的直接因素,但是通过对个案的关注与思考可以帮助我们寻找更好的制度、方法,来维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一、滴滴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

乐清案,犯罪嫌疑人实施杀人、强奸等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滴滴公司,撤销顺风车业务,撤掉几个高管,公开道歉,是否就可以了?不能。滴滴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个月前河南空姐被害案发生,已充分暴露顺风车业务存在高度风险。但是,滴滴没有进行整改,修补漏洞,既没有迅速下线该项业务,没有建立与警方快速联系的渠道,没有完善危险报警和处置机制,因此导致了乐清女孩被奸杀案的再次发生。恶性案件两次发生,滴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滴滴公司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1、从事件发生前、发生中、发生后分析滴滴公司的过错

事前,滴滴公司没有尽到信息审核义务,没有对司机、车辆进行严格筛选。而且,乐清案中的司机在前一天因有犯罪嫌疑而被投诉,但是滴滴公司没有及时进行处理,阻止其接单,而让该司机继续运营。

事中,滴滴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乘客运输首要责任就是安全。滴滴的安全保障设置和措施欠缺,不能防止司机对乘客实施违法行为。具体而言,滴滴公司没有对车辆安装轨迹跟踪、定位装置从而能够同步掌握车辆行踪,滴滴没有在APP上设置一键报警和路径分享等能够让乘客及时将安全信息推送给家人或直接报警的功能,滴滴公司没有提前将车辆和司机信息向公安机关报备等。

事后,滴滴在被害人家属报警后数小时后,才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相关司机及车辆信息,让公安机关错失了遏制犯罪、解救被害人的机会

  • 2、滴滴公司违约,违反了其与乘客之间的运输合同。

厘清法律关系,是确定责任的前提。

根据合同法,滴滴公司和司机、乘客之间系客运合同关系。滴滴平台和司机共同组成提供运输服务的一方合同主体——承运方,乘客是接受运输服务的另一方合同主体,双方构成运输合同关系。在合同关系中,滴滴承担将乘客安全、准时运送到目的地的合同义务,乘客则有义务支付运输费。

滴滴平台和司机之间是利益共同体,滴滴公司通过平台寻找客源,然后向司机派单,指派司机提供运输服务,滴滴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运费。滴滴和司机虽不是雇佣劳动关系,却是分工合作、分享利益的协作共同体关系。

乐清案中,滴滴没有履行运输合同义务,没有安全地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滴滴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 3、滴滴平台未能保障消费者安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作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的滴滴平台,应当保障消费者安全。但是,乐清案中,滴滴平台有着明显的缺陷和漏洞,这些缺陷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因此,滴滴平台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乐清案中的被害人近亲属,可以根据民法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滴滴公司主张权利,要求滴滴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滴滴公司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 1、滴滴是否存在非法运营状况?

在一些城市,滴滴并没有获得批准,其运营是非法的。

近年,有自然人因为未被审批从事运营而被处以非法经营定罪,受到刑罚处罚。滴滴公司在一些城市,同样是未经审批而非法运营,却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

滴滴公司在发展中,过度追求规模化,形成垄断,但是对其其违法,有关部门不应放纵,这有违反公平执法之嫌。

  • 2、滴滴在推广顺风车的公开宣传中,含有非常明显的不良内容,宣称顺风车提供“非常sexy的场景”。

这违反广告法。工商部门应当对此给予相应处罚。

  • 3、滴滴和快的“烧钱大战”,通过补贴来抢占用户,借助资本优势形成“头部效应”占据市场。

滴滴和快的在抢占市场份额时,不是比拼如何更好地让让客户得更安全快捷的运输服务,而是比拼谁更能“烧钱”,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服务从而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这种行为系恶性竞争,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可能违反《反垄断法》。对于这些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运用行政权力,主动干预,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二、《电子商务法》如何规定电商责任?

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条第一款规定了电商平台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为消费者提供了两条维权路径。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既可以向平台内的经营者主张权利,也可以向电商平台主张权利。

但是,遗憾的是,该条第二款又为电商降低了责任。电商为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电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应的责任”是什么责任?这种故意模糊化的责任界定势必造成消费者维权的困难。乐清案如果适用该条第二款,滴滴平台仅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非连带责任。这不利于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来维权。

三、电商平台健康运行和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企业有逐利本性,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择手段。可以说,企业天生是个“坏孩子”,单凭自律、自觉、自我修养、道德约束不能让其成为“五好少年”。

1、构建法律之网,对电商平台严格管理

河南空姐遇害,滴滴道歉,有关部门“约谈”滴滴,三个月后乐清案发。显然,这种罚酒三杯的做法并没有遏制恶性事件继续发生。

在美国也发生类似事件,美国打车行业巨头Uber, 因为司机杀人事件而收到2850万美元的诉讼罚单,CEO辞职。即使这样,Uber仍然被各地封杀。


美国天价罚单背后是他们尊重生命近乎严苛的态度。的确,交通运输关系乘客生命、健康,不能有丝毫马虎,对乘客生命、健康的尊重与呵护是包括电商平台的所有运输企业的首要任务。

社会及政府应当对这类企业及从业者严格约束和管理,用法律、法规、制度织就一张网,让其在网内成长。对于超越边界、损害他人生命健康的企业,则给予严厉处罚。

2、《电子商务法》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加大了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有媒体称该法出台意味着“电商野蛮生长时代终将结束”。

电子商务属于新兴产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必须预先设立相对科学、公平的规则,对电子商务进进行“规则之治”。规则之治是现代社会管理的最佳模式,经济活动亦需要规则。

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都是市场经济重要组成,线上、线下经营活动同等重要。《电子商务法》不仅在于规范电商产业、遏制违法行为,更在于营造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

3、行政监管来规范电商平台行为

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电商的监管,包括准入资格授予、制定行业规范、接受投诉、处罚等等。

政府监管是一只“看得见的手”,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并不能使经济自动趋向于均衡状态,必须要通过国家干预,运用各种政策手段综合调控经济,才能实现经济的良性发展。这只“看得见”的手,有必要对年轻莽撞的电商而高高举起手,重重落下,促使让其遵循规则。

4、电商平台之内部管理

电商企业一直在快车道上急速前进,甚至在风口上飞翔。滴滴等企业一味追求规模化,用资本PK而获得垄断地位,也随之带来一系列问题,诸如忽视甚至侵犯消费者利益、拉高价格、利用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差别定价。河南空姐遇害案、乐清案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

电商平台企业应从狂热回归理性,回归到最本质的企业成长轨道上来。电商企业内部管理要注重合规化,在部门职能划分时,要考虑分权制约。公司在产品开发、推广中可以让法务人员全程参与,例如,滴滴顺风车在宣传上存在不良内容,将本应单纯的客运服务定位为“社交+客运”。此定位和广告宣传,法务人员是能够发现并提出法律风险的。

电商依托技术,可以通过技术来提前防范。乐清案件,可以在技术上统一改装营运车辆,比如在车内安装报警装置,乘客只需踢一脚门或捅一下车顶,汽车就自动鸣笛报警。对于打车软件,完全可以增加一键报警功能和行踪分享功能。这些举措在技术上都能做到,只要去做。

四、电商平台企业如何健康成长?

1、法律+技术。

法律人思维和网络技术结合,是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的不二选择。

法律专家先假设N多可能的坏结果,然后针对性地给出防范对策。技术专家通过技术来修复漏洞、防范各种风险。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是保障电商企业健康成长的最佳伙伴。

比如,顺风车的安全是首要核心问题。开发一款新产品(业务),应由法律专家审查潜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上的漏洞,再由技术专家通过技术来修复漏洞和缺陷。


2、政府应鼓励电商企业正当竞争,遏制垄断

电商企业之间的竞争一直呈现你死我活局面,胜者通吃,败者出局。滴滴和快的的烧钱大战就是例子,还有谷歌与百度。

这种竞争是不正当竞争,为争得垄断地位而不择手段。政府部门应对此进行干预,遏制垄断,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

3、政府应当对电商企业严格监管,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

9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滴滴等平台公司要以合法合规经营为前提,做守法经营、安全安心的企业,自觉自愿把自己的任性牢牢关进法律法规的笼子。”

交通运输部对滴滴提出了要求,但是尚未对其进行处罚。约谈的力度或许远远不够,不能引起企业自觉改正。政府部门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大企业违法违规成本,直至让其失去再犯可能,这样才能剔除无良商家,净化市场环境,让电商平台企业优胜劣汰,让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让人们能够享受更好的网络消费体验。

《电子商务法》在乐清滴滴案发生后公布出台,这是一种巧合。它将是一剂猛药,促使电商平台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正视企业发展规律,消除狂热,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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