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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经营协议模板

作者:北京蓝鹏(武汉)律师事务所时间:2022年10月12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501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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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 经 营

协议书

第一章  总   则

XXXXXX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XXXXXX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通过协议,一致同意合资成立新公司开发XXX项目,特订立本合作合同(简称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二章  合资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及合资公司各方为:

(一)甲方:XXXXXX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国家法律成立并存在的公司,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法定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法人代表:                 

职    务:                

(二)乙方:XXXXXX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国家法律成立并存在的公司,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法定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法人代表:             

职    务:              

第二条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并享有本合同的利益。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合资成立项目开发经营企业(简称合资公司)。

第四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注册法定地址为:          

第六条  合资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资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合资公司的一切权益和财产归合资公司所有,甲乙双方以各自提供的合资条件承担风险、亏损和责任。以本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负责限度。甲乙双方按合资规定的利益分配比例分享利润。

第四章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和开发项目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

第八条  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要开发位于             地块编号:    ,占地面积:    ㎡,建筑容积率为    ,总建筑面积  ㎡,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以上数据以区政府规划国土局批准的文件为准。

第九条  该地块由方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保证该地块开发权落实到合资公司名下。

第五章  注册资本及股份

第十条

(一)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

(二)甲乙双方方均以货币投入,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合资公司   %的股份;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合资公司    %的股份。

(三)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金额将注册资金缴付到指定银行帐户,并设立资金监管。

(四)项目投资超过注册资本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追加投资。

第六章  利润分成与风险亏损承担

第十一条

(一)甲乙双方按投资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即甲方得   %,乙方得    %。

(二)合资公司的风险和亏损也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各自承担。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五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   方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定随时解聘。

第九章  合资期限

第二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  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限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资双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合资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资双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资合同。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由于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继续合资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合资一方未按照合资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资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资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资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资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未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自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保护和约束。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资公司章程,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合资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邮、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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