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本案中,当事人肖某系四川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技术部的一名员工,其在公司指示下,为网络赌博平台2255游戏的客服系统、群主后台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管理权限系统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程序提供开发、编程服务,并为卓越网影上下分平台提供前端设计,定期对卓越网影上下分平台进行更新,每月从2255游戏平台抽头渔利的赌资中收取服务费,总共领取183000元人民币。随后被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二、办案过程
代勇律师在接案后,与被告人肖某及公诉机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考虑到被告人家中尚有年幼女儿需要照顾,遂积极整理、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向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最终在春节前夕为肖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后又指导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与检方达成了一致的量刑建议,为其争取了较轻处罚。
三、辩护思路
1、肖某的行为虽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其行为是在公司的指示下进行的,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肖某已积极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据此应当从宽处罚;
3、肖某家中尚有年幼的女儿需要照顾,其配偶无稳定的收入来源,据此可请求法院酌情轻判。
四、裁判结果
在与检察院沟通的过程中,辩诉双方即达成了一致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该建议,并酌情轻判,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至此,肖某免除了牢狱之灾。
五、办案心得
本案办理过程中,代勇律师了解到委托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因此在与检察院达成一致的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便与委托人沟通解除委托,为委托人节约一审阶段的律师费用,用于退赃。法理与情理并不冲突,此举既能有效为当事人辩护,又减轻了当事人家庭负担,善莫大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