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汪耀鑫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46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
原告:石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耀鑫律师。
被告:某物流有限公司。
诉讼记录
原告石某与被告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调解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石某赔偿金、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水电费、过路费、加油费等各项费用计30000元,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付清。若被告某物流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石某有权就上述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原被告双方劳动争议纠纷全部处理完毕,今后再无其他任何争执。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