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和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有什么关系?
答:有一定关系。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是否存在责任即便存在责任如全责、主责、次责、无责,只要给受害人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均应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是可能的赔偿限额不同。这里唯一的例外的情况是事故的受害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哪些?限额多少?
其赔偿范围是人伤、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具体限额如下:
首先,赔偿限额就被保险人而言分为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又可以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限额又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其次,以上两者的赔偿范围一致,只是赔偿责任限额不同而已。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最后,被保险人无责的情况下,按照上述赔偿限额的10%以内予以赔偿。
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需要,尽可能避免出现受害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损失无法得到弥补而强制要求购买机动车的一方缴纳的保险,买车不买交强险是违法行为这是大众普遍的共识,请您保险到期前及时续保,避免出现脱保情况,一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后果可能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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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