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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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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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发布者:叶梦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1日|分类:人身损害 |1571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欠债不还不可以起诉精神赔偿。


  法律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欠款诉讼属于财产性纠纷,未涉及人身权,不能主张精神损失,法律规定精神损失,是对人身权受损的受害人的精神补偿。而欠款诉讼,只涉及财物,一般不会造成精神损害,不会影响债权人的身心健康。精神损失费并不是随便赔的,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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