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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我们要收集哪些证据,才能得到法院支持??

作者:杨志辉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10次举报


电子打卡记录可以作为工作时长的证据之一。但劳动者超过下班时间打卡,既可能是工作原因,也可能是因为个人原因未及时离开单位。电子打卡记录不足以证明咨询人加班,咨询人也不能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因此请求没有得到支持。


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含有加班内容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

2、单位盖章的考勤表;加班开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记录;

3、加班通知,如微信群、QQ、电子邮件通知等;

4、双休日、节假日出差的机票、车票、发票等;

5、有支付加班费记录的工资条;

6、加班期间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的记录;

7、证明存在加班的工作记录和工作成果;

8、同事、工友之间的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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