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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归责原则

发布者:吴春花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7日|分类:消费权益 |1114人看过


一、医疗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

  医疗产品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按照如下规则进行:

  1、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为: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

  2、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受害人证明损害时,首先要证明缺陷医疗产品曾经被使用或消费,其次要证明使用或消费该有缺陷的医疗产品是损害发生的原因。

  二、医疗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产品责任纠纷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并不是说对医疗产品缺陷的产生生产者和销售者没有过错,因为医疗产品存在缺陷本身就是一种过错。在现代社会对医疗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具体、详细的情况下,如果医疗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则医疗产品的生产者就具有过错,除非是现有的科学技术无法发现。

  三、医疗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医疗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医疗产品须为有缺陷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须有患者人身损害事实。构成这个要件,是将医疗产品应用于患者。由于医疗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3.缺陷产品和损害事实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即医疗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医疗产品缺陷是原因,损害事实是结果。确认医疗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要由受害人证明,证明的内容是,损害是由于使用或消费有缺陷的医疗产品所致。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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