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莳恩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伤赔偿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医疗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业主通过互联网投票怎样才有效?

发布者:刘莳恩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1日|分类:房产纠纷 |2408人看过

业主大会采用互联网方式表决,业主应当通过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建立的电子投票系统进行,否则,投票无效。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互联网方式表决的,应当通过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建立的电子投票系统进行。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