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造价鉴定是“以钱换确定性”的终极手段,但成本高、周期长、结果不完全可控。我是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注工程结算争议,今天聊聊鉴定策略。
(一)痛点:不鉴定,证据不足;鉴定了,利润缩水
工程结算诉讼中,只要工程量或单价存在争议,法院往往建议或依申请委托造价鉴定。鉴定费动辄数万到数十万元,鉴定周期三到十二个月,而鉴定结论直接决定案件走向。很多当事人对鉴定既期待又恐惧。
(二)风险放大:鉴定的四大不确定性
第一,鉴定口径不确定。以哪份合同为计价基础、变更签证采信哪些、调差范围如何认定,这些“先决问题”若不在鉴定前明确,鉴定机构可能按不利于申请方的口径出具结论。
第二,证据灭失风险。现场已隐蔽、人员已离职、资料已散失,鉴定依据不足时,不利后果由举证方承担。
第三,鉴定结论并非终局。当事人可对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鉴定人出庭质证,复杂案件甚至需要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战线进一步拉长。
第四,费用负担与现金流压力。鉴定费通常由申请方预交,最终按责任比例分担。对资金紧张的施工方而言,预缴鉴定费本身就是门槛。
(三)律师介入:启动前四问
一问:争议标的是什么?区分“事实争议”(签证真假)与“计算争议”(工程量与单价),前者靠举证,后者才需要鉴定。
二问:能否以其他路径替代?核对合同有无“以送审价为准”条款、有无已确认的对账单,能走捷径不走鉴定。
三问:鉴定方案如何设计?鉴定范围、计价依据、材料价格取定期限、争议项列示方式,都要在鉴定委托前与法院、鉴定机构充分沟通。
四问:风险收益比如何?鉴定费、时间成本与预期收益对比,小额争议慎重启动。
(四)法律常识问答
问:对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答:可在收到鉴定意见书后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的,可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问:鉴定费谁出?答:申请方预交,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处理结果决定负担比例。
问:能单方委托鉴定吗?答:诉前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属于证据的一种,证明力弱于诉讼中法院委托的鉴定。
(五)专业提示
造价鉴定是技术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复合战场。建议当事人在鉴定启动前就聘请专业律师介入,设计鉴定方案、准备鉴定资料、参与现场勘验。不建议把鉴定当成“交给鉴定所就万事大吉”,当事人的参与度直接影响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