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系禁止结婚。其中,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包括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父、伯父、舅父、姑母、姨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
《民法典》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系禁止结婚。其中,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包括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父、伯父、舅父、姑母、姨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