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宇宙主任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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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可以转委托吗?

发布者:梁宇宙主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6日|分类:消费权益 |708人看过

《民法典》第941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业主之所以选中某家物业公司,看中的就是这家物业公司的口碑和服务水准。如果允许该物业公司将其承担的物业服务随意转让他人,则将极大损害业务的权益。所以,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向业主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同时规范物业服务人的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人可以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例如,物业服务人委托保安公司专门负责小区的安保工作,委托保洁公司负责小区内的保洁工作等。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可以将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第三人,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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