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宇宙主任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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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利息和主债务的抵充顺序如何确定?

发布者:梁宇宙主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1052人看过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费用、利息和主债务的抵充顺序。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561 条之规定,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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