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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发布者:梁宇宙主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268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的持卡人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5000元以上,且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还钱,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是,如果持卡人并非恶意透支,而是基于各种原因而未能按时还款,如手机号更换后未及时更新导致未能收到催收通知等,可以主张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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