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十二周岁,低于十二周岁的儿童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完全负刑事责任;大于十二周岁小于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仅对几种严重暴力犯罪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