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逐渐增强,诉讼案件日益剧增。但是在实践中,大家往往总会有个担忧,打赢官司却拿不回钱。据此很多人止步不前,难道在不了解对方的财产情况下,官司就打不得吗?起诉对于维权其实有很多好处,大胖就来给老板们捋一捋!
1、中断案件的诉讼时效 答:目前我国的诉讼时效保护期为三年,超过三年权利就不受法律保护,哪怕你再有理,法院最后也会判你输。在实践中,当事人沟通很多时候会采用电话、面谈等方式,而上述沟通方式很难留存证据以证明你向债务人索要了债务。而法院起诉则属于法定中断诉讼时效的理由,一旦起诉,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又三年! 2、获得债务偿还的“优先权” 答:如果一个人是老赖,他往往不会只欠你一个人钱,也许是很多人,而他的钱总共就这么多,谁先执行到,肯定钱就是谁的,晚起的鸟儿没虫吃!当然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并不是说你先起诉,你就一定比别人先拿到钱。首先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你比其他债权人先有向债务人索要债务的权利,没有法院判决,自然法院也不会帮你执行;其次有了判决,就可以去查财产线索,甚至可以提前“拦截”债务人即将到账的钱;最后还是那句话,先到先得! 3、拥有谈判的主动权 答:如果没有法院的支持,在讨债的过程中债权人永远只能不停地问:“您在忙吗?今天都几号了,您答应还的钱准备还了么?”简直应了那句话,欠钱的是大爷!如果有了法院的判决,就可以随时查封债务人的财产,同时还可以给他上黑名单、限高铁飞机等等超多措施。如果债务人执意当老赖,那他的生活也必然会不舒服! //杨律有话说: /// NOCITCE 有句话说得好“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只有我们自己重视自己的权利,拿起法律的武器,才有可能真正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