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给我修房子,我就不交物业费,这样合法吗?
一个真实的案例,陈先生入住自家小区已经有7年,因为和物业有纠纷,就一直没有交物业费,一共欠下了物业费、维修基金、滞纳金合计4万多元,而滞纳金就高达3万。物业于是将陈先生告上了法院。在法庭上,陈先生辩解道,是由于自家房屋卫生间管道漏水,墙面还出了大面积的渗漏,他多次向物业反映,但是物业都不予理会,所以自己才不交物业费的。陈先生还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最后法院认为陈先生作为物业服务受益人,应当缴纳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而漏水问题需要找到实际的侵权人另案起诉。但是由于物业的工作确实存在瑕疵,所以物业请求缴纳3万元的滞纳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