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一个当事人来问我说:有个公司欠我的钱,现在没钱还我了,我能找这个公司的法人要钱吗?今天就跟大家讲讲跟公司有关的法律知识。
首先你要搞清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法人。你所说的“法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代”,老百姓通常会将其称为“法人”。虽然法定代表人在外面可以代表公司,但是公司债务就是公司债务,通常法人是不需要替公司来还钱的。除非这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而且他个人账目与公司的账目发生了混同。这个时候在法律上俗称“人格混同”,你可以刺破公司的面纱追究这位“法代”的个人责任。在不少民事案件中,因公司还不上钱,法定代表人也被列为了失信黑名单。
其次,你可能会问,那如果公司没有钱,他只是个壳子,怎么办?我们找谁去要钱?这你就问着了,找股东。就拿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公司想要成立是要有股东出资的。股东就相当于这个公司的老板。但是就算股东是老板,但他也只是承担有限责任。什么叫做有限责任?比方说你要开一家公司,他有3个股东,别是张三、李四和王五,其中张三出资20万,李四出30万,王五出50万。那么这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100万元,其中张三占20%股份,李四四占30%,王五占50%。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财产其实他就分开了,不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再怎么亏钱,对于张三来说,他只需要出够这20万,其他的债务跟张三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如果债务到期,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张三这20万也并没有出资到位,那么作为债权人的你们可以申请该公司破产清算,并要张三这个股东补齐出资额。那么说到这里你就明白了吗?公司欠债还不上,要找你也只能找与公司财务混同的股东和出资不到位的股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