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之颖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金融证券经济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22岁女孩连续熬夜加班猝死,不是工伤!

发布者:谢之颖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3日|分类:劳动纠纷 |803人看过

这个新闻大家应该都看到了。 22岁的慧慧是江西人,在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从事运营工作,在连续加班熬夜四五天之后,慧慧倒下了,被送往了ICU抢救。在抢救了十几天之后,慧慧于2022726日不幸离世。这个事情我最关心的是慧慧的连续熬夜加班猝死,算不算工伤。我相信应该很多人也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作为律师,我来告诉大家,慧慧的死亡是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享受任何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相信慧慧应该也不会想到他为公司奋战到死,结果却等来公司领导的一句没什么好说的,找我们法务。说实话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真的很想骂人,但是又不能拿他怎么样。所以我要让大家知道的是混混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工伤这个知识。我希望每个人都知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这条的规定,就算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慧慧都符合,但是她抢救了十几天,早就过了48小时了。就这条不符合的话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也拿不到任何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如果这次的舆论和劳动部门的介入,并没有让这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软赔偿家属,作为家属,他们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起诉这家公司,要求赔偿,而且起诉的角度只有侵权。他们可以从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角度,超额安排工作、超时安排加班,以及单位的行为和会会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等等角度来起诉这家公司要求赔偿,但是如果这样的话就算打赢了,得到的钱也非常的少。所以我希望作为年轻人,你在奋力拼搏、超时熬夜加班的时候,能够想想今天的慧慧。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没了老板就能再换个人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