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皓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155208310
咨询时间:00:00-23:00 服务地区

借条能否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作者:张皓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0次举报


一、借条能否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1、借条是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借款关系的凭证,所以借条是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可以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人失踪死亡继承人是否要还债

1、其实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玩失踪死亡的,那么出借人现在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不过找继承人还钱的,不能要求其全部还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继续还。当然,要是借款人的继承人自愿承担剩下的欠款的,那么出借人现在是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

2、另外,如果这是夫妻债务的,那么现在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也要注意,夫妻之间另有规定是个人财产的除外。按规定能够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张皓律师 已认证
  • 13155208310
  • 安徽红点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8.7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30分 (优于68.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张皓律师IP属地:安徽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254 昨日访问量:3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