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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应该解除取保候审

作者:梁庆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8次举报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

一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97条还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62条规定,对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对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请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里的不当包括不该采取强制措施和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但不应采取取保候审。对前者应当撤销取保候审;对后者则应当变更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是指因法定原因将取保候审改变为其他强制措施。


梁庆律师,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对疑难刑事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灵活运用法律,拿出专业的辩护意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恩施
  • 执业单位: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282021103614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离婚、取保候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