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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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和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何天翔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4次举报
2023-10-25

(一)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抢劫罪和抢夺罪的联系

法律依据:《刑法》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公民若是遇到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的方式抢夺自己财物的情形,首先需要判断自己的生命安全是否受到了威胁,如果没有那么可以与对方周旋,并在周旋的过程之中采取相应的办法收集证明对方抢夺自己财物的证据,在摆脱对方的控制之后,可以带着收集到的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


何天翔律师,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和心理学双学士。曾任职于国有银行法务部门,现执业于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国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6201810036269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
14206201810036269 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