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宋魁魁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6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8年某公司有有一块地要出售,时任公司总经理的李甲就委托李某出售词地,恰好陈某需要购买一块土地,听说次公司正在出售土地,其就自行来到该公司找到李某谈购买土地事宜,后由于该公司股东变更,新的股东不同意出售土地,李某就私刻了该公司印章,伪造了虚假股东会记录以及虚假聊天记录,骗取陈某信任。在谈判过程中陈某给李某打了100万,李某陈述是买酒钱,陈某陈述是好处费,双方各值一词。后来陈某又给李某打款24383元,陈某说是财务旅游钱,李某说是买酒钱李某陆续给陈某发酒共计456箱,陈某要求李某还钱,李某认为发酒已发够,陈某报警,李某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构成诈骗罪,建议判处十年以上十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判处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律师分析: 此案最主要的问题是李某给被害人所发酒的价值,辩护律师通过走访调查及分析案件,认为公诉机关以成本价计算酒的价值错误,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认定诈骗金额为378255元,刑期减少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