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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程序如何进行

作者:鄢宇浩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7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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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程序有:
1.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
2.立案庭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准予立案;
3.法官通知双方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
4.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组织开庭,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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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宇浩律师,执业于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有多年法律及相关行业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律师实务能力强。擅长合同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9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