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核心诉求为撤销不予支付决定及复议决定,要求社保中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代理中,我方紧扣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关键事实,针对被告对《意见(二)》的片面解读,从立法精神、信赖利益角度提出法律意见,主张“参保缴费”为享受待遇的核心依据。法院采纳我方观点,认定被告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支持原告诉求。本案凸显行政诉讼中法律条文解释的重要性,我方通过精准拆解法律依据、强化事实与法律的关联性,成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同类超龄职工参保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提供了重要代理指引。
发布者:吴重飚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8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核心诉求为撤销不予支付决定及复议决定,要求社保中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代理中,我方紧扣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关键事实,针对被告对《意见(二)》的片面解读,从立法精神、信赖利益角度提出法律意见,主张“参保缴费”为享受待遇的核心依据。法院采纳我方观点,认定被告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支持原告诉求。本案凸显行政诉讼中法律条文解释的重要性,我方通过精准拆解法律依据、强化事实与法律的关联性,成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同类超龄职工参保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提供了重要代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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