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核心诉求为追讨183万余元货款及逾期违约金。代理中,我方紧扣合同约定与履约事实,提交《品牌区域总经销合同》《信誉额度协议》及被告签名确认的对账单、结欠条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认定合同合法有效,采信我方证据,支持货款主张,仅对违约金计算标准依法调整。本案凸显特许经营纠纷中“证据留存”的核心价值,我方通过扎实举证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债权,为同类合同欠款纠纷的代理提供了“以证据定事实、以法律护权益”的实践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