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纠纷】姐妹争房产,法院判决均分
作者:刘沛东律师时间:2025年07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1次举报
2025-07-30
文/广东茂名律师刘沛东
案情回顾
原告谭某甲与被告谭某乙系姐妹关系,父母谭某红(2013年去世)和田某春(2024年去世)遗留一处房屋,生前无遗嘱。
原告主张继承50%份额,而被告辩称双方曾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且原告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遗产,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
法院判决房屋产权由双方各占50%。
律师警示
1、及早立遗嘱是关键,父母应通过书面遗嘱明确财产分配,避免子女争议;
2、举证责任须重视,如主张对方未尽扶养义务,需提供充分证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