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纠纷】婚前购房婚后还贷,丈夫离世后房屋如何分割?
作者:刘沛东律师时间:2025年07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4次举报
2025-07-30
文/广东茂名律师刘沛东
案情回顾
王某甲与陈某乙于2019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王某乙。陈某乙婚前(2017年9月)贷款购买某房屋(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部分房贷;2018年8月二人贷款购买荣威汽车一辆(登记在陈某乙名下)。
2021年7月陈某乙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
其父母陈某甲、丁某某对遗产分割与王某甲母女产生争议。
法院判决房屋由王某甲母女居住使用且由其继续还贷等情况,房屋判归王某甲所有,其需向女儿王某乙及陈某乙父母各支付补偿款26,417.4元;
律师警示
1、婚前购房若婚后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时需先析出配偶份额,剩余部分再按法定继承均分。
2、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遗产是原则,但对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者可多分。
3、被告未应诉视为放弃质证答辩权利,法院可缺席判决。消极应对将丧失主张权益的机会。